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2月10日,我市召开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强调要有非比寻常的决心、勇气和措施,依法严惩,精准打击,迅速形成压倒性态势。
2月12日,我市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治,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拳出击。
请认清这11类黑恶势力
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
群众是扫黑亲密的战友,发现黑恶势力,请举报!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大家如发现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发现11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不要害怕,请马上举报!警察叔叔会保护我们的!
举报电话:
醴陵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23677626
醴陵市公安局:110
醴陵市人民法院:23059033
醴陵市人民检察院:23222000
不论是黑恶势力,还是“保护伞”,赶紧收手、赶紧自首吧!
《通知》明确: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2018年3月1日前,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此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一查到底、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