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的决策部署,醴陵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出击,全面启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雷霆”行动,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全市上下迅速响应、协同作战,形成高压震慑态势。现对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以案示警、以案为鉴。郑重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务必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切莫以身试法。
案例一

2026年5月11日,醴陵市浦口镇工作人员在该镇保丰村、李洲村偏僻路段发现废旧烟花爆竹及半成品。经醴陵市公安局查明,醴陵市白兔潭镇杨某为躲避排查,分多次将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废弃于野外。公安机关已对杨某及其雇佣的司机范某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二

2026年5月31日,醴陵市公安局在渌江大道查获一辆普通货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当场扣押烟花爆竹成品549件。公安机关已对涉案驾驶人李某某和企业直接责任人陈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涉案物品依法予以没收。
案例三

2026年6月1日,醴陵市左权镇镇政府联合醴陵市公安局左权派出所,在醴陵市左权镇清安铺村华公祠组村民张某某家地下室内查获137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对张某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四

2026年6月2日,醴陵市公安局在106国道浦口镇路段查获一辆普通货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当场扣押烟花爆竹成品273件。公安机关已对涉案驾驶人李某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涉案物品依法予以没收。
新闻提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