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醴陵这片土地上,有着丰富的清正廉洁文化元素。在明朝的时候,有一位醴陵籍清官汤信,曾作过一副楹联“作汾阳一行吏,春温秋肃;受暮夜半文钱,地灭天诛”,悬挂于堂上,把君子坦荡荡的廉洁之风,表露无遗。
翻开史书的一页,记载的是人的一生。《醴陵县志》记载汤信:“赋性廉静,操履刚方。当卒业称,日拾遗金还之,其人以金谢,严拒焉。仕泽州,不逾年即辞五马之荣,为乡评所重。”
汤信是明朝早、中期醴陵人。当他还是诸生的时候,就有拾金不昧,并且坚决不接受别人谢意的美德。从国子监肄业后,他先后担任过夔府云阳教、南京大理寺左寺副、山西汾阳县知县等职务。在知县任上,汤信不畏强权,判决了林之奇等一批豪强劣绅要案。他清正廉洁,爱民如子,深得同僚敬重和百姓爱戴。后来,他擢升为泽州知州。汤信于成化十年(1474)去世,去世前,他对身边的亲属说:“一生行事,无不可对人言者。”
一生行事,人前人后一个样,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处处光明磊落,就没有需要遮掩的地方。所以,汤信能坦荡地说出,“受暮夜半文钱,地灭天诛”的誓言。他这种恪守廉洁,一尘不染的精神品质,真的值得我们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