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醴陵市国有土地上个人建房遗留问题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私人住房使用国有土地的行为,妥善解决国有土地上存量违法建设,增加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土地政策,我市将集中解决醴陵市国有土地上个人建房遗留问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已核发过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屋。
2、已认定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具体指依据《中共醴陵市委文件〈关于同意烈士塔村转粮转户后几个问题处理意见的批复〉》(醴发〔1986〕47号)明确的原城关镇烈士塔村范围内土地)。
二、受理时间
1、具有不动产权证由国有划拨转为出让的,不设受理时限限制。
2、涉及违法违规的,截止受理时限为2021年12月31日。
三、处理形式
经醴陵市自然资源局审查,根据具体情况按如下方式分类处理:
1、具有国有划拨土地不动产权证的,鼓励权利人缴纳出让金等税费,办理国有出让土地不动产权证。
2、涉及违法违规但可以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处罚后按照国有划拨土地转为国有出让土地的流程办理不动产权证。
四、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设在醴陵市自然资源局A栋210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23677915
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