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全面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参保领待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3号)、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防风险堵漏洞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做好养老保险待遇核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湘社基治函〔2021〕10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公告》和株洲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决定全面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样式:
正在使用的湖南社会保障卡(又称“老卡”)年底前停止使用,更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又称“新卡”,见上图样式)。
二、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全市所有新办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和失业保险待遇人员,须持社保卡领取待遇。
三、未持社保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人员,今年12月底前,根据领待类型,务必将待遇领取普通银行卡、折更换成社保卡,否则将影响后续待遇的正常发放。具体操作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由退休人员原单位统一组织,单位填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保卡信息确认表》后送市民中心2号栋2楼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股办理相关手续。
(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醴陵市办理退休的,社保卡开户银行在醴陵市有网点的,由退休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社保卡开户银行任一网点办理待遇领取信息变更手续。社保卡开户银行在醴陵市没有网点的,由退休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市民中心2号栋1楼企业养老保险退休待遇股窗口(22号窗口)办理待遇领取信息变更手续。醴陵市外办理退休的,请具体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领待遇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劳保站或市民中心2号栋1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窗口(18号窗口)办理待遇领取信息变更手续。
(四)工伤保险:由领待遇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市民中心2号栋1楼工伤保险待遇结算股窗口(3、4号窗口)办理待遇领取信息变更手续。
四、社保卡办理流程:
(一)首次办理社保卡: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即时制卡银行网点(见附件)申领。
(二)补换社保卡: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银行即时制卡网点(见附件)办理。
(三)社保卡状态查询: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镇街劳保站或市民中心2号栋1楼社保卡业务咨询窗口(18号窗口)查询。
(四)特殊情况人员办理社保卡:对高龄、卧病在床等行动不便的参保人员,由直系亲属携带本人及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发卡银行网点申请银行上门提供申办、激活等服务。再由直系亲属携本人及参保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户口簿到社保待遇发放机构办理待遇领取信息变更手续。银行工作人员上门提供申办、激活等服务时,需出具身份证和工作证。
办事群众对即时制卡网点工作如有意见建议或投诉,可向其中心银行反映,联系电话如下:
五、咨询联系方式:
附件:《醴陵市社会保障卡即时制卡网点一览表》
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