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全省先进检察院和检察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对2019年以来工作质效突出的30个集体、50名个人予以表彰。其中,醴陵市人民检察院获评 “全省先进检察院”。

据悉,“全省先进检察院”的评选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组织,是对湖南省范围内的检察院在履职能力、办案质量、队伍建设、司法公信力、服务地方发展等多方面的综合检验。

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曾先后获评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30余项省级以上集体荣誉称号,记集体一等功2次,2人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1人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17人次入选省级以上检察人才库,7人次获评市级以上业务能手,9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21件案件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优秀案件、优秀法律文书)。此外,其打造的 “陶花醴” 检察文化品牌更获评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文化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