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株洲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全市一至九年级学生放春假的通知》,明确全市一至九年级学生4月7日(周二)、4月8日(周三)放春假。记者从醴陵市教育局获悉,醴陵将按照株洲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全面落实春假制度相关要求。
根据株洲市教育局通知,本次春假安排与清明假期(4月4日、5日、6日)衔接形成五天的小长假,为学生提供更充裕的假期时间。此举旨在响应湖南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实施春秋假制度的通知》(湘教发〔2026〕10号)要求,通过“2—3天春假+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的灵活组合,丰富学生假期生活,促进研学实践与家庭亲子活动开展。
醴陵春假安排与株洲保持一致,全市一至九年级学生4月7日(周二)、4月8日(周三)放春假。全市各中小学将严格遵照株洲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统筹安排教学进度,确保春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与假期托管服务有序开展。同时,教育部门提醒广大家长提前规划假期行程,关注学生假期安全,共同营造安全、充实、有意义的春假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