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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事有理】39万余元奖励安全生产“吹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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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摘自党的二十大报告

【事】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马文章 通讯员/刘婵)7月24日,市应急管理局举行全市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兑现发放仪式,对一批举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群众发放17300元奖金。



“这家院落经常机器轰鸣,深夜有小货车出入……”日前,市民晏先生向12350热线投诉举报称,在渌口区张公岭村有人疑似非法生产烟花爆竹。

根据线索,渌口区应急管理局联合渌口镇镇政府和渌口镇派出所组成联合执法组进行突击检查,取缔了该窝点,并查封扣押了原材料以及成品。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因投诉情况属实,晏先生获得了5000元奖励。

隐患排查治理、延伸监管触角,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力量。

《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指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都有权投诉举报,情况属实要给予奖励。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及时处理举报”“依法保护举报人”“根据风险程度落实举报奖励”。

早在2017年,我市就出台了《株洲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今年年初,我市结合上级要求及工作实际情况,对《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行《办法》中规定,安全生产举报事项包括“12350”举报专线、“12345”市长热线、信件举报、网络举报、当面举报和上级部门交办等各类举报。适用于株洲市所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举报奖励(含森林防火及防汛抗旱)。奖励金额按安全隐患等级及事故等级的大小区分,从奖励500元至30万元不等。

保护“吹哨人”个人隐私,是开展这项工作的前提。《办法》明确,相关部门单位要求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参与举报处理的工作人员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违者将承担相应纪律和法律责任。

据统计,截至目前,市本级对符合奖励条件的25个举报事项核定发放奖金32300元。醴陵、渌口等县市区已兑现发放安全生产举报奖金36万元。

市安委办负责人表示,下阶段,应急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让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家喻户晓。同时,落实好奖励、警示、执法等工作,倒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全市本质安全水平。

【释】

鼓励安全生产举报,我市拿出满满诚意,也用制度篱笆扫除投诉人“后顾之忧”。

现实中,由于“吹哨人”发现的问题多属要害,其揭举行为极有可能会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被无视、打击报复的情况并不鲜见。

打消“吹哨人”的顾虑,我市制定了严密的投诉举报保密工作机制,严格规定相关工作人员的主体责任,确保无“风”可透、无“信”可传。

从保护举报人的角度看,全国各地也有不少好办法。如山东省发文明确对安全生产举报人实行接办、核查、奖励“三个最严格保护”。宁夏市对举报受理、核查和奖励实行密码约定、“三专联锁”等管理措施。

常言道:“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作为推动安全监管的重要倒逼力量,安委会成员单位除了让这一制度家喻户晓外,更应该解除“吹哨人”后顾之忧。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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