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陪跑
亲密度升级
三媒六聘
彩礼洽谈
……
不会谈恋爱没关系
手把手来教你牵手心动女嘉宾
这样的相亲服务谁不心动呢
但签订服务合同后
若婚介公司未满足合同服务内容
拒付谢媒礼金是否合理呢
基本案情
2022年5月,沐先生(化名)在醴陵市一婚介服务工作室登记婚介信息,并于当日双方签订了《委托服务合同》及附件、《会员登记表》等协议。根据协议内容,甲方为沐先生,乙方为婚介服务工作室。婚介服务工作室应为沐先生提供全面的婚介服务,沐先生则向婚介服务工作室支付会员费3688元,若甲方因乙方介绍对象并成功结婚时,甲方还应以人民币5888元谢媒礼金酬谢乙方。
婚介服务工作室于2023年安排了沐先生与秦女士(化名)见面,但后续却未再提供任何服务,沐先生与相亲对象秦女士自行发展成恋爱关系并结婚。工作室在提供服务时,未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所有条件,在服务“打折扣”的情况下,沐先生拒付谢媒礼金,由此引发了纠纷。
法院判决
醴陵市人民法院认为,婚介服务工作室与沐先生签订的《委托服务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履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23年11月6日,沐先生与秦女士在民政局登记结婚,根据合同约定,沐先生因婚介服务工作室介绍对象在民政局婚姻登记成功时,要以人民币5888元谢媒礼金酬谢,但婚介服务工作室未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周到的提供服务,在介绍沐先生与相亲对象认识后,不仅未继续跟踪两人的交往过程,同时在沐先生谈婚论嫁时未履行三媒六聘及彩礼洽谈义务,存在重大的服务瑕疵,故酌情认定沐先生支付婚介服务工作室谢媒礼金3000元,超出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婚介公司是为会员提供婚恋交友的信息和平台,现阶段的服务内容五花八门,虽不能保证从推介对象到服务完全符合会员的心理预期及征婚成功率,但是一些商家背离会员服务的本质和初衷,只追求利润、对服务“打折”的做法,确实不可取。
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 汤希雅:在选择婚介服务时,征婚者应当有合理的预期,并在签订合同时明确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同时,应注意留存与服务提供者的沟通记录和相关证据,以便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