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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护蕾】实习学生和用工企业必看

学校毕业前都会进行社会实践课程,也就是我们常提到的“实习”。通过实习一方面使学生将课堂知识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积累社会实践经验,增加社会阅历。另一方面,通过深入企业走进职场了解各个岗位和职业发展路径,更好地思考自己职业发展方向。由于社会经验缺乏,在实习的过程中往往也会遇到各项劳资纠纷问题。针对这一情况,醴陵市人社局劳动监察队梳理出以下注意事项:

一、学生篇

(一)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学生实习其实提供的也是属于兼职劳务服务,属于劳务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因此,学生在实习前应主动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实习协议,明确自身工作岗位、期限以及报酬计算方法等问题,同时应对是否住宿、上下班时间及日常生活管理等与工作密切关联的事项作出明确约定,通过协议将权利义务固定下来,口头协定不具备法律效力,同时妥善保管相关合同文本。而且用人单位不可要求提供所谓的“押金”“保证金”“建档费”等违反劳动法要求,不可收取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

(二)实习之前,首先要了解工作单位是否合法正规,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现场查看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等途径,事前检查用人单位资质进行甄别。

(三)尽量结伴选择实习公司,可以互相协助、照应。工作地点尽量选择自己了解或熟悉的地方,如果选择了陌生的环境,一定要第一时间将你所在位置告知家人或朋友。

(四)不轻易交钱给中介及用人单位,如遇需交“保证金”才能做的实习一定要警惕,谨防被骗。

(五)一旦出现劳资纠纷,千万不要莽撞行事,要学会冷静处理,运用正确的途径解决问题,可采取包括向公安部门、人社部门、学校等求助,必要时候可寻找律师获得法律援助,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权益。

二、企业篇

(一)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统称使用童工。

《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应当妥善保管。

(二)对使用童工的处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三)营业性娱乐场所禁止招用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娱乐场所不得招用未成年人。

(四)对娱乐场所使用未成年人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违反本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虽然已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可以在一般企业工作,但在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作不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法律对此也有明确规定。在此提醒相关营业场所,招聘时要核实应聘人员的身份信息,避免违法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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