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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5月3日临时管控通告

2024年5月1-5月3日,将举办第二届醴陵炒粉节,为维护活动现场周边区域空中安全,确保《国彩醴陵》演出安全顺利举办,根据《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在《国彩醴陵》演出期间,对“低慢小”等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指的“低慢小”飞行器,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即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飞机)、穿越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

二、管控时间

2024年5月1日18:30至21:30

2024年5月2日18:30至21:30

2024年5月3日18:30至21:30

三、管控区域及措施

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单位、组织及个人,禁止以陶子湖为中心,半径2000米范围内进行“低慢小”飞行物飞行活动。

四、管控要求

(一)在管控时段和区域内,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上述“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各类飞行、施放活动。经依法批准执行重大活动的电视传播和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飞行任务的除外。

(二)请相关从业单位和广大市民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低慢小”航空器及其拥有者、使用者的登记管理工作,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市民朋友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

特此通告。

醴陵市公安局

2024年5月1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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