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的原谅和体谅,我现在终于能松一口气了”,“你也确实困难,我们听法官的意见,赔偿金就到此为止吧”。在醴陵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帮助和见证下,黎某的手与受害人家属的手紧紧握在了一起。
这温馨的一幕来之不易。时光追溯,2022年7月,黎某驾驶摩托车与行人蒋某珍相撞,造成蒋某珍当场死亡,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黎某、蒋某珍承担事故同等责任。由于当时黎某驾驶的摩托车未购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案发后黎某掏空积蓄,筹遍亲朋好友,凑齐5万元赔付给受害人家属。在治丧期间,黎某变卖家中物品,多方筹款后又赔付了5万元。
前期赔付10万元后,黎某“失能”了,面对后续赔付要求一筹莫展,也不敢与受害人家属接触。不久,受害人家属起诉至醴陵市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和调解,黎某须再赔偿受害人家属25万元。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向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对其财产进行查控。经线上查询、上门走访、实地调查等,均未发现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走访调查中,我们同时了解到,黎某的妻子患有癌症,家中尚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其早年外出务工的积蓄也已全部用于本次事故赔偿。”执行主办法官彭均说道,他还向记者展示了一份盖满村民手印的说明书,“当地村民联名出具困难情况说明,希望法院酌情处理。”
一边是痛失亲人且家庭困难的申请执行人,一边是诚实履行但也面临家庭困难的被执行人。在“两难”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多次与受害人家属沟通,并会同当地交警队、村委会组织调解,帮助解决双方实际困难。经多方协调,受害人家属对黎某的家庭境遇表示理解,在通过司法救助、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等弥补了部分损失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受害人家属仅要求黎某再支付6万元。几个月后,黎某筹集并付清了款项,案件执行完毕。
“失信”与“失能”是法院强制执行中被执行人常见的两种不同状态。当“失信”与“失能”的边界模糊,当刚性执行遇上民生温度,如何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醴陵市人民法院通过精准甄别失能情形,多方联动化解涉民生案件,确保案件得到高效执行的同时,积极为“失能”被执行人解绑纾困,让法治的内涵更加深刻,让法治的温暖更为广阔,书写了善意文明执行的生动实践。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选取并发布九个严格区分失信、失能被执行人强化信用修复典型案例。其中,醴陵市法院蒋某忠、蒋某平、蒋某国与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入选。
典型意义
本案系涉民生执行案件,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难点之一。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针对被执行人黎某主观上有履行意愿、客观上无履行能力的“失能”情形,执行法院积极搭建双方当事人沟通的桥梁,并会同交警队、村委会共同参与实质化解执行难题,最终实现案结事了,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