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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祥盛液化气公司关于实施气瓶产权转移工作方案的公告

醴陵市祥盛液化气公司

关于实施气瓶产权转移工作方案的

公 告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液化石油气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液化石油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八条断然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资质许可工作的通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醴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挂靠经营的通知》以及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液化石油气瓶使用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液化石油气瓶的安全专项工作,结合我市瓶装燃气市场的实际情况,我公司在醴陵市辖区内实施液化石油气瓶自有产权转移工作,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自2023年3月20日起执行。

2023年3月20日起,液化气充装站不得充装非自有产权钢瓶。

二、实施地点:我公司充装站及下属合法供应站(公告为准)

三、实施细则:用户自主选择开户公司办理入户。

1、无瓶入户

无钢瓶的用户,只需向开户公司交纳200元/个钢瓶押金。签订开户租赁(供气)协议,由开户公司开具专用押金收据,即可长期使用开户公司的橙黄色智能公用瓶。

2、带瓶入户

用户自带私有气瓶可折价抵押金,补足交纳200元/个钢瓶押金,旧瓶由开户公司回收处理,签订开户租赁(供气)协议,由开户公司开具专用押金收据,即可长期使用开户公司的橙黄色智能公用瓶。

用户持有的气瓶(外观合格)根据生产年限可以折价置换公司产权瓶,按折价金额抵押金,具体折价置换标准如下:



四、退户办理

入户后,用户即可长期使用开户公司的橙黄色智能公用瓶,并享受燃气保险。其公用瓶在使用中产生的钢瓶检测费用、钢瓶折旧费用、钢瓶维护保养费用全部由开户公司承担。用户需退户时,必须退还开户公司公用瓶及收据,解除租赁关系,开户公司全额退还钢瓶押金,办理退户手续。

特此公告。

醴陵市祥盛液化气公司

2023年2月20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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