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醴陵沩山的一户农民家中,醴陵窑管理所工作人员的目光落在了院角落的水缸上。当众人合力移开沉重的水缸,底下用作垫石的一块石板显露出来。拂去青苔,冲净泥土,“窑户”“工价”“不得率意收用”等刻痕逐渐清晰,一块埋没已久的古老石碑,得以重见天日。

如今,这块名为“清政府管理沩山瓷业碑”(以下简称条规碑)的石碑被安置在醴陵陶瓷博物馆的展厅中央。静立于展柜中的石碑,表面斑驳,棱角早已被岁月磨平。然而,正是这份从水缸底到展柜的命运变迁,指引着我们推开时间之门,回到那个窑火昼夜不熄的沩山,去探寻石碑背后所隐藏的沩山窑的兴盛与困局,去看沩山窑如何把那星星窑火,汇聚成“小南京”的灼灼光华。
条规碑何以矗立沩山
醴陵的陶瓷历史可追溯至东汉,但其真正繁盛则在清代。
醴陵窑管理所副所长黄云英介绍道:“雍正七年(1729年),广东兴宁人廖仲威及其同乡在沩山发现了丰富的瓷泥与漫山的松杉,便向山中的古洞天寺租下土地,建起龙窑。窑火一点,便再未熄灭。各地匠人闻风而来,狭长的山谷里,窑厂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醴陵县志》记载,清中晚期沩山的瓷业已至鼎盛,这片山谷里林立480余家窑厂,窑厂从业人员超两万余人。白天,窑烟如云;夜晚,炉火映红天际。成捆的瓷碗,被挑夫们步履不停地运往山下的码头,再装船顺渌水、入湘江,销往八方。人烟稠密、商贸繁荣的盛况,让沩山赢得了“小南京”的美誉。
然而,极致的繁荣催生了复杂的社会与经济问题。山谷空间有限,龙窑需建在山坡,而作坊和居住区只能在有限的平地上修建,这导致狭窄山谷里的建筑分布十分局促。更关键的是,制瓷资源开始枯竭。“优质的瓷泥并非无穷无尽,薪柴资源也日渐减少,河道甚至因采泥、倾倒废渣而堵塞,严重影响了水资源利用和生产运输。”黄云英介绍道,窑区里最大的隐患,隐藏在窑厂的银钱往来里。随着产业版图的不断扩大,沩山窑主们逐渐发现自己卖出辛苦烧制的瓷器,利润大头却被控制着外销渠道的外来客商赚走,“这些现象严重挤压了当地窑厂的生存空间,导致部分窑厂经营困难,甚至出现窑主靠出租窑厂为生的窘境。”
人多了,利薄了,市场就乱了。原有的依靠宗族、帮会(维护行业稳定的民间组织)及宗教(樊公庙、古洞天寺)的松散管理模式,已难以维系沩山瓷业长久地运转。于是,当一位政绩卓著的知县到任时,清政府敏锐地抓住了知县声望正盛的契机,以知县的名义刻碑立规。自此,刻有“十条铁律”的条规碑便成了沩山窑区的“定海神针”。
一部沩山瓷业的管理“法典”
“钦加同知衔特受湖南长沙府醴陵县正堂……加十级、记录十次。”
碑文起首便是介绍醴陵正堂(知县)的突出功绩,彰显着这位醴陵知县卓尔不群的治理能力。而他整顿沩山窑区的方略,放在今天也仍能看出清晰的管理智慧。作为政府与行业自治结合的产物,条规碑上的十条条规全面地包含了针对窑户、窑工、居民、商贩等各类人员的管理措施。它的原文如下:
钦加同知衔特受湖南长沙府醴陵县正堂加十级、记录十次,黄□□为。
出示晓谕,泐碑,□守事案。据监生陈纪、□□□□癝贡文景、……。户遥集做碗、画碗四方执艺之民,不□□□于□□□□□。迄今……以程之难,逾则积久生玩,失时可惜。本年正□生□,□做泐石不足以垂人,尤人小……,余悚然……,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挈案究治绝不宽贷,其各□□□□,特示,计开条规:
碗工丛集,不得结盟拜会,□干□□,如有许同,□知□……。
做碗、画碗各工,原以手艺为生,□□博私学,□□行□采,……境外,如任意逗留公同禀究……。
外来觅工之人,宜查明来历,不得率意收用,允至藏奸……。
窑户与做碗、画碗各工原属窑主,理宜和衷共济。支销货物,其价值高低总宜公平。……。老成三四人约至该地天符殿,当面酌商,批单定价,彼此不得强争。……。
做碗、画碗向按挑数作工价,挑高低必视碗价贵贱,自后随时照姜市碗价为增减……。
新来学习碗艺,滥收固属不可,然当需工之际,人系可教之人,即宜收教不得阻……。
窑户与碗工总宜和顺,即有不合,即核算数目;倘有长支,宜照数□楚,方许另觅主人。□□□□价,公同逐出境外。
同艺口角或与人争论,宜凭众质明,不得行凶,违者公同逐出境外。
外来肩挑贸易只准平价不得窃取,……。
沩山窑户固多,居人亦复不少,须各安本业,无故不得擅入人家,违者公同逐出境外。

尽管石碑残缺,但从现有文字中,仍能梳理其治理思路。条规大致可分为:外来人员管理、生产与酬劳、市场交易和行业内部管理四个板块。

面对流动的人,它既设门槛,也留活路。碑文规定“外来觅工之人,宜查明来历,不得率意收用,允至藏奸”,明确要求对外来务工人员“查明来历”,以杜绝奸邪之辈混入。在主雇关系方面,碑文说明双方应和谐共处,如有不和应先结清工资账目,方可解除雇佣关系。同时,对于不服管理者,碑文规定,不安本业生事者将被驱逐出境。这种“逐出窑区”的惩罚措施,反映出人员密集的沩山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强大约束力。而对于学徒招收,条规碑则充分展现了人员管理的灵活性:平时收徒需有担保,但在用工高峰期,应及时收教聪敏机灵的学徒,以保障生产劳动力的持续供给。

面对丰厚的利,它做出了细致的规范。碑文严格禁止外来商贩哄抬物价,要求其所销物品价格合理公道,以保护当地窑工和居民的购买力。不仅如此,条规碑还建立了一套公平的薪酬体系。窑工的工资按“挑数”(一挑约20个坯件)计算,实行多劳多得。“挑高低必视碗价贵贱,后随时照姜市碗价为增减”,明确规定工价非窑厂主单方面决定,而是与市场价挂钩。这既保护了工人按量计酬的权益,也让能窑厂主根据市场供需调整雇工成本。

面对市场的价,它追求公开的裁决。为防止碗商压价或强买,碑文要求交易须有买卖双方及中间人“三四人约至该地天福殿,当面酌商,批单定价”,严禁强买强卖或私下定价,力求公开公正,避免扰乱市场。对于外来零售商贩,碑文则写明“只准平价不得窃取”,要求其销售日用货物价值必须公道,防止其利用窑区人口密集而哄抬物价,盘剥民众。
在行业内部管理上,它弘扬工匠精神,要求众多碗工不得在私下拉帮结派,做违法乱纪、破坏窑区稳定之事;窑工与窑户都是窑厂主聘用的工人,应当齐心协力,以技艺为本,做好本职工作,共同为窑厂出力奉献。
“与同时期景德镇以服务皇权、追求精美为核心的‘官窑’管理模式相比,沩山条规碑展现出了鲜明的‘民窑’特质。它不追求瓷器艺术的登峰造极,其核心内容更多是为解决民窑在实际经营中遇到的资源、市场和劳动关系等问题,带有强烈的行业自治色彩。它设立的目的是为了让这个庞大的民窑集群能稳定和谐地走下去。”黄云英说道。
古老条规与千年窑火的当代回响
时移世易,随着资源枯竭、交通变迁和近代外来瓷器的冲击,沩山窑厂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逐渐关停,但沩山的窑火未灭,以另一种形式在醴陵蔓延开来。公屋倾颓,那块曾象征窑火繁盛的石碑,也流落至寻常人家,成为默默无闻的垫板石,任水流消磨其上的字迹。然而,黄云英却认为:“条规碑的价值早已超越了文物的范畴,它不仅是清代沩山瓷业繁荣的见证,更是一份珍贵的精神遗产。”

百年前,规矩被刻进沩山的青石,让沩山窑火在约束中有序燃烧;百年后,这份对规则、技艺、公平的追求早已化为基因,刻进醴陵陶瓷的血脉,成为支撑千亿陶瓷产业集群的现代法治精神和契约精神。从碑上的十条行规,到如今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从昔日师徒间的口传心授,到如今湖南工业大学醴陵陶瓷学院的现代化人才培养;从山坳中的“小南京”,到如今瓷器远销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国瓷都。时代在改变,但醴陵人骨子里“吃得苦,霸得蛮”的冲劲却从未改变。

条规碑所体现的通过协商建立规则、维护共同利益的自治思想,在维系醴陵陶瓷行业内部秩序方面,仍具有指导意义。如今的醴陵,已形成国内产业体系十分完备的陶瓷产业集群,其产值已超过800亿元,上下游聚集企业超过1500家,产品涵盖工业瓷、日用瓷、艺术瓷三大类,品种逾4000种。产业规模如此庞大,其健康运转必然依赖于复杂而精细的现代协作体系。
“在法律法规日益完善的今天,条规碑蕴含的管理智慧亦能激励醴陵陶瓷行业注重内部秩序的维护和技术的精进,促进产业在质量标准、市场协作、品牌共识等方面形成完备的‘行规’,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公平竞争、和谐发展的市场环境。”黄云英还指出,条规碑对于研究清代醴陵民窑的社会结构、经济模式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史料。这块历经磨难的石碑本身就是醴陵陶瓷文化的载体之一,能与沩山窑址、醴陵陶瓷文化相结合,打造成独特的陶瓷文旅IP,激励现代工匠传承先辈精神,也向今人展示醴陵陶瓷深厚的历史底蕴和独特的商业智慧。


如今的沩山,虽已不见百窑争先、万商来会的欣欣向荣,但漫步在古窑间,看那龙窑静卧,感受风过堂屋,仿佛还能触摸到昔日这里人声鼎沸、商业兴旺的熙攘痕迹。而这块斑驳的石碑,与静卧的龙窑、散落的瓷片,共同构成醴陵工业旅游中独特的一道风景。
第二届湖南工业旅游推广活动暨第四届株洲旅游发展大会,将于12月11日至12日在株洲举行。如果你也想感受当年的窑火不熄,不妨来沩山醴陵窑,亲身与这段历史来一次穿越时空的对话。